来信主题 | 黎托街道粟塘村关于成立合作社截止时间的异议 |
来信时间 | 2018-01-15 |
来信内容 | 区长您好: 我是黎托街道粟塘村村民杜星武,身份证号码:430111198503015011. 2017年下半年关于粟塘村成立合作社,按照村领导的回复:2005年后正规入户的村民和新生儿村民不在享受社区福利,我们大量村民有异议。 1、既然合作社是在2018年成立,就应该以成立时间作为截止时间来算村民人数。 2、2005-2011年间,以为婚姻、新生儿等正规程序迁入的村民,在迁入时,区部针对这部分村民有签订一份文件,文件说明分房已经截止,户口迁入后不得以迁入户口为依据要求重新分房,也就是不在享受分房福利,但是其他社区福利可以享受。(并且同年社区有分发征收的个人补偿费用2400元。) 3、2016年底,只要是合法的户口村民,村部的福利都是享受的。 4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: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;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;承包方依法、自愿交回的这三类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。(那粟塘村的土地由村部统一收回后,土地是属于所有村民共有,那合法的户口迁入和新生儿都应该有。) 5、粟塘村征收后,土地被收回,以农业为生的生活来源已被切断。并且为响应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的号召建设体育新城和网球中心时,第一批征收方案是征收和耕地和房屋,补偿的也只是当时的住房。 根据以上情况,特请领导为民做主。 |
回复部门 | 黎托街道 |
回信时间 | 2018-01-17 |
回信内容 | 市民:
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