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通知公告
区属各中小(幼)、二级机构:
为加强区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,继续发挥骨干名优队伍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,根据雨花区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,已经认定的仍然工作在教学、教科研一线第一至第二批市区级骨干教师,经专业综合考评合格,且任职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者,经教育局督导、纪检综合考察后,继续认定为区级骨干教师。
现将名单公示于后。
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
2017年10月30日